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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释】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者区别归纳】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练习题一】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 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 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 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点拨】
A项明显错误,是否防卫过当的判定标准应该是:是否明显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比如有人在车站偷窃,乘客将小偷推倒,结果小偷一下子头撞在路边石头上造成脑出血当场死亡。显然这不属于防卫过当。
B项明显错误,武装叛乱、暴乱罪虽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但同样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可以对其实行特殊防卫。
C项是正确的。比如农村有人放火烧毁自己的秸秆,但是火势蔓延形成火灾,危害了公共安全,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D项叙述错误,律师的行为属于义务冲突而非紧急避险。
【练习题二】
一天,刘星手持匕首在巷子里寻找抢劫的目标时,忽然冲过来一个手持菜刀的精神病人赵亮对刘星挥刀乱砍。赵亮追赶刘星至一死胡同,刘星迫于无奈,与赵亮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刘星对路过的王刚实施抢劫,并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刘星的朋友孟强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刘星一起取走王刚的提包内一万九千元的现金,然后逃跑,王刚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关于刘星将精神病人赵亮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刘星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刘星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赵亮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刘星的不法行为,刘星不得针对赵亮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B. 刘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C. 刘星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刘星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 刘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点拨】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所采取的保护法益的手段,对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侵害行为,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不应要求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也具有主观统一性。因此,B项说法正确,ACD项说法错误。
【练习题三】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
【点拨】
首先直接排除B项。紧急避险属于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根据题目叙述,甲乙的行为属于相互斗殴,两人主观上都有不法侵害故意,客观上实施的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甲乙主观上没有防卫意图,其行为不构成为正当防卫,当然也就更不会构成防卫过当。因此排除AC选项。
最后,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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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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