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民法学备考:习题答案与解析
2015-09-15 14:11 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319973418
推荐课程:【面授课程】2015湖南政法干警笔试课程 【网络课程】网络课程直播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即将开始,作为必考科目之一的民法学,做好备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想要取得好成绩就离不开平时的认真复习,复习知识点的最主要途径就是多做练习题,为此,政法干警考试网特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学习题,希望能为考生提供参考。
1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权利人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请求;权利人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但不包括人民法院不受理权利人的起诉或驳回权利人的起诉,或权利人起诉后自动撤回的情形。因此B、C、D项应排除,本题应选A。
2村民陈某和李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关系一直不好。陈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李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李某提出陈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700元钱,陈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李某的屋顶,但是李某坚持陈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700元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陈某经过B.只有陈某利用李某的不动产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李某才能要求陈某赔偿C.李某无权要求陈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D.李某的主张合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利用相邻不动产,给相邻不动产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害。陈某与李某是邻居,陈某修缮自己的房屋需要利用李某房屋的屋顶。李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陈某经过。只有陈某利用李某的不动产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李某才能要求陈某赔偿,李某无权要求陈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因此李某的主张违反法律。
3某杂志社在揭露社会上假文凭泛滥现象的一则报道中,刊登了一幅照片,照片上有一张假文凭的正照,旁边有说明性文字;照片的背景中有一位女士(晓岚),约占照片三分之一,面目清晰可见。第二天上班时,有人拿杂志给大家看,见到其中的照片,同事纷纷向晓岚投来诧异的目光。晓岚女士非常气愤,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被拍入了这样一幅照片。后来才明白,原来自己在路上走路时被无意中摄入了镜头。据调查,该批杂志刚刚售出一小部分。晓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杂志社没有侵害晓岚女士的哪项权利?( )
A.肖像权B.名誉权C.人格尊严权D.荣誉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杂志社未经晓岚女士同意而拍照并刊登,侵犯了晓岚女士的肖像权,将其肖像和揭露假文凭的照片和文字联系起来,容易使人以为晓岚女士与假文凭有关,丑化了其人格,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同时也侵害了她的一般性人格尊严权。
4胡某出生在浙江省义乌市,大学毕业后户口登记在杭州,1998年开始到昆山经商,并定居在昆山,胡某也常去看望在南京工作的妻子,问:胡某的住所在( )。
A.义乌B.杭州C.昆山D.南京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本题中胡某已经定居在昆山,故昆山是其住所。
5当一物之上同时存在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时,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
A.抵押权、质权、留置权B.留置权、抵押权、质权C.质权、留置权、抵押权D.留置权、质权、抵押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l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质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7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故B项正确。
希望以上内容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也希望每个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相关阅读资料---
(编辑:娄底华图)
考试推荐图书教材 |
通过手机端购买,直接扫描二维码 |
通过电脑端购买请点湖南华图图书推荐 |
上一篇:2015湖南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分析:儿童热死车内,别忙着提“严刑峻
下一篇:没有了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关键词阅读: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民法学备考 习题答案与解析
- 2015年政法干警民法学:习题答案与解析2015.09.02
- 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备考:习题答案与解析(民法学)2015.09.01
- 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民法学备考: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015.08.20